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部署,今年江门市重点推进二十项改革项目。
为推动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好改革项目落实,近日,市委改革办正式印发了《江门市2021年重点改革项目任务分解表》,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攻坚克难,对标一流,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节点任务,确保各重点改革项目顺利完成。
下面,让我们对2021年二十项重点改革项目的改革举措进行详细了解。
撰文:赵可义 区志宏
1
推进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改革
●出台《江门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的调研工作。谋划建设中国侨都华侨华人总部,打造华侨华人联谊联络、投资创业、信息交流、政务服务的“一站式”综合平台。
●制定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和有关工作措施清单。
●围绕跨境金融、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等产业,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才引进、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积极探索便利华侨华人的改革举措,引导华侨华人参与大湾区建设,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结合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的建设,总结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2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制定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方案。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优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三结对”帮扶薄弱村发展机制。
●切实落实市县两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实行“3亩地”扶持模式。积极实施拆旧复垦、垦造水田、城乡增减挂钩等土地政策,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
●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逐步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生产设施、集体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资产、农房等抵押贷款业务。
●支持农村集体开发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农家乐等,串联乡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特色美食等旅游元素,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建设,提升“醉美江门”乡村旅游品牌。
●增强乡村产业带动能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借力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农产品冷链物流省级优势产区产业园等载体,发展资产收益型产业帮扶项目。
●实施提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百企帮百村”行动。
3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制定《江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大力扶持一批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作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对象,指导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达500家。
●调研“联络五邑”海(境)外服务工作站工作,指导开展人才和项目引进工作,组织人才引育经验分享交流会。
●强化创新型县(市)创建宣传工作,指导台山工业新城创建省级高新区,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完成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的制定和发布,积极筹办创新创业大赛各类系列赛事及决赛。
●落实《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管理办法》相关扶持政策,推进各类孵化载体项目申报。
4
推进市级产业统筹机制改革
●建立产业空间规划联动机制。
●编制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园区平台发展规划。
●加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统筹力度。
●强化土地资源统筹。
●探索能耗资源要素化利用方式。
●引导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产业项目集聚发展。
5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有序推进国有金融资本股权划归财政部门管理,将原财政投入的江门农商银行股份划转财政,增强财政统筹和保障能力,探索建立财政项目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
●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等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扩大重点评价范围,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等绩效评价工作。
●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快涉农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深入镇村开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调研,推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涉农办工作机制,理顺涉农办与部门之间关系,推动涉农整合改革工作纵深发展。
●出台《江门市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江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和PPP项目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债券,优化债券资金结构,指导加快新增债资金支出进度。
●做好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统筹资金的支出安排,发挥资金效益,推动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加快发展。
●加强与省财政厅和系统实施公司的沟通协调,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开发与政数、人社、发改等外部单位的接口,开展专项监管预警分析类应用专题,构建面向财政监管领域的分析、预警等数据挖掘模型,及时推送分析结果。
6
深化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
●建设智慧政务小屋、智慧柜台等,将24小时远程视频办事服务向基层群众延伸。
●完成与“广东省身份互认平台”对接,改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对接主题库、交易库,实现公共资源“一网通办”。
●利用“省一张网”电子证书公共支撑服务,强化“电子云证书”服务应用,实现数字证书“扫码使用”。推进建设工程交易招标人业务应用数字证书服务试点工作落实。
●推动交易系统与“粤商通”APP功能融合,实现交易业务“手机办”“指尖办”。
●打造全渠道的不动产登记“税证联办”,并推广至全市。
●积极发挥无差别“市内通办”试点城市作用,推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及高频事项无差别“市内通办”。
●设立江门·澳门政务服务“跨境通办”专区,实现足不出澳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和人社服务等江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拓展深化“跨域通办”城市、方式、事项覆盖范围,实现500项以上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境通办、湾区通办、跨省通办”。
●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实现一个窗、一张网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章、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及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5个环节,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
●打造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大厅,将2021年定为“政务服务大厅体验提升年”,通过完善全流程网上自助办理区、升级全新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规范服务细则等手段,全力打造大湾区政务服务大厅示范标杆,建设大湾区营商环境高地。
7
推进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试点
●完成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摸清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短板及城镇化现状。
●完成省级试点方案、行动计划、监测评估机制等制订工作。
●全面推开试点,稳步推动建立美丽小城镇发展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
8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江门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系统投入试运行。
●完成综合网格的基本划分、编码固定和置入“粤政图”,打造边界清晰、覆盖全面、管理灵活的网格组织体系。
●全市推广使用“江门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系统。
9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对接省应急委工作安排,持续健全“大应急”工作体系,明晰各有关部门职责以及联动工作机制。
●依托江门市新型智慧城市一期项目开展智慧应急创新工程建设,全力推动建成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指挥调度平台。
●统筹建立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骨干、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统筹整合各领域现有救援队伍,组建不少于50人规模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储备、避难场所等信息动态数据库和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使用机制,推动建设江门市西部应急综合物资储备仓库,推进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突出做好重点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10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申报资料佐证材料整理和报送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有关部门资料,完成申报材料整理工作。
●按国家、省的要求完成市级申报工作。
11
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新建2000个5G基站。
●出台《江门市促进数字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暂命名)》。
●组织年度5G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
●工业互联网联盟成员数超过90家,打造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6家。
●落实省级技术改造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
●组织发动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和示范项目,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加快构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12
推进金融小镇建设
●形成关于千灯湖创投小镇的调研报告以及相关政策。
●联合蓬江区、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成立工作专班,共同研究金融小镇的建设与运营。
●研究“政府主导+国资投入+市场运营”的建设管理模式,并以专班名义上报金融小镇建设计划(含定名事宜)。
●协助市国资委组建城市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并引导国资参与的基金落户金融小镇。
●力争金融小镇初具规模,有5—7支基金注册。
●探索引入集团化金融机构,如光大系、中信系等。探索引入更多金融牌照落户,如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争取上市公司总部迁至金融小镇。
13
推进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改革
●完善江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协调机制。
●初步完成三大平台十大板块的主体搭建。
●新增与央企、省企合作项目签约落地。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4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开展“双公示”数据治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年底前数据合规率保持在99%以上,及时率达97%以上。
●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年底前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达100%。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改革。
15
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
●总结推广江海区试点经验,摸底调查各地各单位的改革意向,确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单位。
●制定扩大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指导各责任单位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各项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指导、跟进各试点单位有序开展“评定分离”项目招投标工作。
16
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
●完成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展示场所及“法治广场”建设。
●拓展意见征集渠道和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社情民意和群众立法意见建议,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征求意见任务。
17
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实施联农扩面行动。建设村级供销合作社25家以上,创建省级以上标杆基层社12个以上,规范培育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实施服务提质行动。建设完善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4个。开展统防统治服务面积40万亩,建成大型公共型冷库2个,建设农产品区域直供配送中心5个。
●实施运行增效行动。完善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
18
推行“路长制”
●各市(区)政府出台本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市县镇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为主、省市支持为辅的资金筹措机制。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19
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加强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出台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优化政策,修订出台《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打造标杆示范,壮大知识产权强企群,提升企业竞争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20
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建设18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
●实施中医馆能力提升工程,出台《江门市示范性中医馆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名中医传承工程,制定《名中医传承工作方案》。
●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开展江门中医药文化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