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郑锦春) 10月23日,我市正式启用电子驾驶证。即使忘带驾驶证,只要手机在手,就能使用电子驾驶证办理相关业务。不少对此翘首以盼的市民纷纷拿出手机,申领自己的电子驾驶证。
“之前就了解过江门要发电子驾驶证了,当时恨不得立马拥有。”市民刘晓萌告诉记者,10月22日,她打开“交警12123”App,进入相关页面,没想到已经可以申领了,便立马跟着指示操作,她说:“我的包包比较多,每次出门都要再三检查相关证件。”
记者打开App内电子驾驶证,上面的信息除了纸质驾驶证有的准驾车型、证件有效期限等基本信息,还附有驾驶人的累积计分记录。记者从江门交警获悉,此次启用的电子驾驶证相比“粤省事”小程序上的电子驾驶证,使用范围更广,可在全国通用。市民成功申领驾驶证后,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电子驾驶证将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状态,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有相关需要的驾驶人持有电子驾驶证,还可以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
虽然有了电子驾驶证后,在处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时无须出示纸质驾驶证,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且市民在申办电子驾驶证时,应当留意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如果驾驶证存在扣留、暂扣、逾期未体检、逾期未审验、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将无法申领电子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