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记者 朱仑 通讯员 朵璞
今年以来,江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落实民法典关于强化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行业和领域,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三道加法”,努力为破解市域社会治理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难题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
针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监管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我市检察机关主动探索采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的履职方式,积极搭建各方良性互动沟通平台,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履职,确保以最小的司法投入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我市检察机关目前共发出相关检察建议3件。其中针对辖区住宅小区违规设置“人脸信息识别”门禁系统存在泄露个人信息风险,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江海区检察院召开广东省首场“人脸信息识别系统安全监管”主题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有效解决监管职责交叉与缺位问题,共谋保护个人生物信息安全治本之策。该案成功入选广东省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刑事追诉+公益起诉
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
我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主动聚焦小区物业、医疗机构、教育培训、房屋租售和装饰装修等违法行为高发多发、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支持适格主体起诉等方式手段追究公益损害责任,增加侵权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
我市检察机关目前共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支持适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已判决支持12件。针对辖区房屋租售和装修装饰等行业泄露个人信息导致出现大量骚扰电话和短信推销的违法行为,江门市检察院依法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协会提起全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所提出的删除个人信息资料、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
联动协作+法治宣传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我市检察机关在积极稳妥办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领域案件的同时,注重拓宽办案思路、延伸办案效果,切实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今年“3·15”前夕,市检察院与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携手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合力。
5月25日,江海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1个相关行政机关,率先在全省出台《江海区关于人体生物特征的安全技防系统监管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促进形成共管、共治、共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工作格局。
此外,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官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主动进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领域普法宣传。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参加市政协“委员议事厅”活动,围绕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公益诉讼检察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办案实践,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