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林立竣 通讯员/赵崇发) “法言”献策粤港澳,思维碰撞现风采。为加深粤港澳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深化粤港澳三地律师的合作交流,近日,首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在江门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协办,江门市律师协会承办。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澳门律师公会主席华年达、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江门市律师协会会长李静染等出席讲座,来自粤港澳三地约200名律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期讲座邀请到江门市律师协会理事何文慧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何文慧律师是广东妇联民法典十大普法代言人、江门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她以“民法典视角下的婚姻家庭保护”为主题,结合大数据、各类经典案例分析对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婚姻家庭篇的亮点、热点问题进行介绍和分享,全程干货满满。
同时,为加深粤港澳三地律师对不同法域的了解,本期讲座特设案例研讨环节,通过有关的案例分析,三地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启动程序、处理标准、救济途径都不尽一致,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律师从不同角度的解读,令三地律师加深对三地婚姻家事法律实践问题的理解,也引起对三地法律融合发展的深入思考。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在稳步推进,涉及法律服务业的共享与合作也越来越紧迫,希望多一些涉及深度介绍港澳法律制度与服务理念的交流,也希望大湾区的律师们多介绍内地的法律与制度。”江门市律师协会会长李静染说。
据了解,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是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推出的五项计划之一,旨在加深港澳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促进粤港澳三地律师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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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予第三者的财产 三地追讨途径有不同
针对“婚内赠予第三者财产的赠予合同纠纷案”这一案例,在首期粤港澳大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讲座上,何文慧律师、香港律师会家事法委员会主席何志权律师、澳门律师公会调解及调停中心调解员苏兆基律师围绕案例提出的4个法律问题分别从内地、香港、澳门法律制度及实务操作等角度对案例进行分析。对同一法律问题在三个法域的不同适用引起三地线上线下参与律师高度关注,例如,对案例中丈夫赠予第三者的财产,妻子的追讨途径在三地完全不同。
在内地,妻子将第三者作为被告、丈夫作为第三人追讨赠予财产,最后法院认定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无效,款项金额远超出正常生活所需,被告需全额返还。
在香港,妻子需提起离婚诉讼,并将第三者列为被告之一,并要求法庭撤销有关财产的赠予。
在澳门,妻子则需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要求丈夫在其所占有的半数中返还赠予财产,而不是向第三者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