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传贵)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医保局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工作。目前我市门诊选点登记事项已实现在“粤医保”办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医保服务。
据介绍,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成功后,即可在“粤医保”主页“业务办理”模块或在“查看更多”中点击“门诊选点登记”,进入“门诊选点登记”模块。选择需要门诊选点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通过江门市社保局官网查看),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显示“提交成功”,选点结果信息可在前端页面展示。之后,系统会提交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进度情况可通过点击“我的”查看。
按照市医保政策规定,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和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
据了解,新增门诊选点时间无限制,参保人在就医前办理选点手续即可。但若需变更下一年度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的,则需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从次年1月1日起,将按规定视为继续选定原普通门诊定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