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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474X/2025-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名称: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江科〔2025〕108号 发布日期: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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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6  浏览次数:-

江科〔2025〕108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材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材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4日。

  (三)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

  1.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申请材料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3.市科技局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

  二、其他事项

  (一)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发高企认定申报模块的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

  (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应及时咨询国家高企工作网,删除多余账号。

  (三)2022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四)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通过形式审查或现场核查的方式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信息。

  (五)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请分别于7月5日、8月5日和9月5日将第一、二、三批次的现场核查时间安排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高企申报认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粤科函产字〔2025〕1039号通知要求办理。

  (六)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操作中出现的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江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