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在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江门市财政局局长 王远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近期省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需要相应调整有关收支安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一)省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及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173.2亿元,包括:一是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2亿元;二是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72亿元。
新增债务限额173.2亿元中,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90.2亿元(一般债务1.2亿元,专项债务89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本次增加下达专项债务限额83亿元,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在具体分配时,统筹兼顾多重政策目标,注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管理水平以及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分配,并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的地区倾斜。本次计划分配:市本级14.78亿元、蓬江区11.09亿元、江海区5.39亿元、新会区25.19亿元、台山市8.76亿元、开平市7.71亿元、鹤山市5.97亿元、恩平市4.11亿元。
(二)省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及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15.53亿元(一般债券14.41亿元,专项债券1.12亿元),用于偿还2025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计划分配:市本级8.52亿元、蓬江区0.07亿元、江海区0.09亿元、新会区2.72亿元、台山市1.25亿元、开平市0.3亿元、鹤山市2.1亿元、恩平市0.48亿元。
由于202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已按预计数编列再融资一般债券预算14.05亿元,根据省下达额度,本次需增加再融资债券预算1.48亿元(一般债券0.36亿元,专项债券1.12亿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
二、预算调整事项
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上述情况,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134.41亿元调整为134.77亿元,调增0.36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111.10亿元调整为195.22亿元,调增84.12亿元,收支平衡。
三、新增债务后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5年初,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263.55亿元(一般债务322.97亿元,专项债务940.58亿元),加上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5年新增债务限额173.2亿元(一般债务1.2亿元,专项债务172亿元),预计2025年末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436.75亿元(一般债务324.17亿元,专项债务1,112.58亿元),其中市本级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183.91亿元(一般债务73.20亿元,专项债务110.71亿元)。
本次增加举借债务后,预计2025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32.01亿元(一般债务322.41亿元,专项债务1,109.60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82.27亿元(一般债务72.09亿元,专项债务110.18亿元)。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管理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产生的利息分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我市政府债券利息支付分年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其中:一般债券利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债券利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政府债券到期本金,根据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安排财政资金偿还部分;同时,结合再融资债券政策,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平滑到期本金偿还压力。
四、落实预算调整方案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政府债券是财政逆周期调节的重要工具,是我市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严格按照政府债务管理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在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一)高质量谋划储备项目,承接新增债务限额。抢抓财政增量政策机遇,聚焦我市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优化债券资金投向,重点支持“打粮食增效益”项目,将用作项目建设的债务限额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具体项目上,并用好用活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将有限的债务资源用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处。
(二)加强谋划资本金项目,提升县域国企融资能力。抢抓国家关于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提限扩围”政策机遇,采取“行业主管部门+国资国企+金融+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联动方式加强资本金债券项目谋划和储备,提前对接金融机构、打好各类资金拼盘,落实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出资,抵顶财政支出责任,支持各级腾挪财力用于改善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三)加快债券支出使用,推动稳投资促发展。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和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形成投资拉动力,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促发展的作用。
(四)多渠道落实偿债来源,及时偿付债券本息。落实做好预算安排,挖掘并及时归集项目收益,积极探索盘活优质债券项目资产,用好再融资债券平滑偿债压力,根据财力情况筹集资金偿还部分到期债务本金,多渠道落实偿债来源,保障债券本息的及时偿付。
(五)完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支出使用穿透式监测,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强化常态化风险监测,从严控制高风险地区继续举债上新项目,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5年江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计划表
2.2025年江门市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分配计划表
3.2025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25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