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有关新闻媒体、网站: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两建”宣传工作,江门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门市“两建”工作宣传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麦敏杰,联系电话:3167970,传真:3167921。邮箱:qgk@jmmail.gdgs.gov.cn。
江门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2年11月12日
江门市“两建”工作宣传方案
(2012-2016)
根据省开展“两建”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江门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工作方案》精神,为加强我市“两建”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做好“两建”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打造“诚信江门”、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突出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精神和具体部署;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抓“两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具体举措、成功经验和实际效果以及针对“三打”中发现的问题,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宣传“两建”工作开展以来的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参与、全民共建”的宣传工作新格局,为“两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宣传原则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要紧扣“两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积极谋划,围绕中心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根据不同阶段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结合“两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建设工作展开重点宣传,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三是体现工作特色。充分体现“两建”工作改革创新的精神内涵和共建共享的工作特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四是形式丰富多样。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新闻报道、深度访谈等媒体宣传,通过组织主题活动、张贴横幅标语、手机短信、送戏下乡和 LED 广告屏等多种渠道开展社会宣传。
五是坚持正面宣传。要牢牢把握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认真总结宣传“两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提炼总结,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支持“两建”工作。
六是严守宣传纪律。要始终遵守党的宣传方针,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和有关宣传纪律。
三、宣传步骤
(一)编制规划和先行试点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集中报道市委、市政府“三打两建”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和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营造“两建”全面展开的声势;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两建”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以及重要行动举措;报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工作进展、初步成效;报道针对“三打”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的新思路、新举措;组织报道群众对“两建”工作开展的积极反应和社会正面评价,发动群众为“两建”建言献策。
(二)建设推进阶段(2013年至2015年)。分基础建设、重点建设和体系建设等三个阶段。根据各阶段不同特点,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明显效果,包括信用法规制度和公共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服务市场不断规范,诚信文化普及繁荣,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基本形成,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成,市场监管新格局基本形成,市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向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普及“两建”知识;积极宣传正面典型,深入教育并正确引导群众守法经营,大力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总结回顾“两建”历程,报道“两建”工作在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江门”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集中报道先进经验和做法、先进人物和事迹,报道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四、宣传重点及方式
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重要精神、重大部署、重要活动和各项工作要求,宣传“两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群众评价和经验成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开展“三打”社会环境宣传工作。
1.大型户外广告宣传:主要包括珠三角城市轻轨站、交通要道收费站、市区建设路与环市一路交汇处、各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各市、区的主要酒店宾馆外、城区主干道交汇路口。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城管局。
2.候车亭广告:在各市、区主要路段的公共汽车候车亭开展宣传,其中,蓬江区、江海区要重点抓好港口路、跃进路、白沙大道西、迎宾路、东海路等主要路段候车亭的广告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交通局。
3.路灯旗杆广告宣传:利用各市、区重点地段的路灯旗杆广告位间隔进行宣传。其中,蓬江区、江海区要重点抓好建设路、丰乐路、院士路、迎宾路、东华二路、港口路、跃进路、长堤风貌街等主要路段的广告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城管局。
4.LED 广告屏宣传:在各市、区的重点路段、建筑物的LED 广告屏开展宣传,其中,蓬江区、江海区要重点抓好东方广场、益源大厦、新华电脑城、双龙广场、房产大厦、中环广场、建设路与中区大道交汇处等地点的LED屏,各LED屏每天播出不少于30次的广告宣传。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城管局。
5.横幅标语及电子显示屏宣传:在临街的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或营业厅门前悬挂横幅标语,通过门前电子显示屏滚动式播放“两建”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6.阅报栏广告宣传:利用各市、区的电子阅报栏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江门日报》社。
7.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开设“两建”宣传专栏,《江门日报》、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和各市、区要利用当地媒体每周播放或刊发1期“两建”公益广告和“两建”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各市、区“两建”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
8.短信宣传:每周向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全市手机用户发送“两建”公益短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
9.网络宣传:在中国江门网、江门政务网及市“两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网站开辟“两建”宣传专栏,开通工作微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日报》社、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职责分工
(一)“两建”办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确定整体宣传思路并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并动员各有关单位、媒体,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建”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打造“两建”舆论声势,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统筹组织好“两建”各项宣传报道。
2.负责指导协调。加强并协调各地、各部门与上级媒体的沟通,争取上级主流媒体对我市“两建”工作的大力支持;协调、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和有关媒体的“两建”宣传工作。负责设计、印发统一宣传资料版式,负责宣传简报的印发。
3.强化工作管理。建立宣传工作联络平台,建立“两建”专项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制度,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4.发布有关权威信息。建立“两建”专题官方网页,负责完善、更新内容、系统维护。建立相关例会制度,采取网站发布、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会、向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约稿或组织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5.动员发动群众。向社会公布网站,联合“三打”办向全市手机用户群发“三打两建”宣传短信,发动和鼓励群众参与“两建”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职责。
1.积极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市“两建”办加强与上级媒体的沟通,争取上级主流媒体的大力支持,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宣传联络;根据需要会同市“两建”办及时向媒体发出有关宣传报道口径,要求媒体遵守相关宣传纪律,使“两建”工作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2.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协调组织市直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切实做好有关新闻报道,引导全民共同参与“两建”,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实现“两建”宣传多渠道、全覆盖。
3.协调做好网络舆论宣传。组织市内重要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正面引导网上舆论宣传;收集、研判网上舆情,并提出有关对策,及时提供给市“两建”办。组织协调市内重要网站根据“三打两建”工作重点的逐步转变,调整版面设计、主题风格、栏目内容等。
4.配合开展社会宣传。将“两建”工作的宣传与其他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将宣传活动融入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其他日常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三)两个统筹协调小组职责。
1.抓好各体系的宣传工作。协调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市“两建”办报送有关“两建”信息和宣传材料;在媒体和网站上负责提供本体系平台和栏目的宣传素材。
2.积极主动开展小组工作。成立宣传专责小组,制定宣传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好所负责的各项宣传报道工作,主动采取各种宣传方式,深入发动群众,加大宣传力度。
(四)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区“两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抓好“两建”宣传工作。将“两建”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各地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两建”工作专栏,并通过官方微博、网站、刊物等自身平台大力宣传“两建”工作。
2.统筹本地本部门宣传工作。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区“两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订本地本部门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加强本单位“两建”宣传工作,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资源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两建”宣传。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和其他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两建”工作组织主流媒体和网站并协调中央和省的主流媒体和网站,对本地“两建”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并注意及时转载中央和省主要媒体刊播的评论、文章等;各部门要协调中央和省市的主流媒体,积极宣传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两建”工作。
3.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编写部门宣传方案,及时研判舆情,各地要制定本地区有关宣传问答口径和新闻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并将方案和预案报市“两建”办和两个统筹协调小组备案。
4.加强材料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宣传联络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换联络员要向市“两建”办备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市“两建”办报送宣传信息和材料,市“两建”办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情况及最终发布采纳情况对各地各部门予以考核。
(五)市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职责。
1.抓好“两建”宣传工作。按照“两建”工作开展特点和需要,将“两建”宣传作为近期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安排一名领导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安排骨干力量负责采访报道,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两建”报道工作方案并报市“两建”办、市委宣传部。
2.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市直主要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两建”专栏,新闻网站在首页开设专题专栏且及时更新,前期已经开设的“三打两建”工作专栏以及网页内容及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阶段性重点进行更新和调整。及时转载中央和省有关媒体对“两建”的相关报道、重点文章,组织并正面引导“两建”行动的网上宣传。
3.积极开展深度报道和解读。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访谈,刊发系列评论,推出一批理论文章;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建”工作精神,推进“两建”工作深入开展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4.大力宣传“两建”惠民利民的开展效果。结合“两建”各阶段工作特点,组织编辑记者开展深入采访,宣传“两建”开展以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的改善,对“幸福广东”建设起到的积极促进作用。
5.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各新闻媒体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两建”工作精神实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严守宣传纪律,对涉及可能带来负面影响的报道慎重把握,一般不做公开报道。要加强“两建”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加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弘扬正气,有效凝聚共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两建”宣传工作专项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两建”摆上当前宣传工作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二)规范制度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两建”宣传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上报宣传信息和宣传材料。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宣传部、两个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试点地区及各新闻媒体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通报宣传工作进展,加强交流沟通,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明确信息报送考核等相关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和工作管理,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构建长效,共同推进“两建”宣传工作开展。
(三)强化考核指导,确保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两建”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宣传效果。要确保“两建”宣传资金投入,科学制定“两建”宣传经费预算,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平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两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江门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