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
为确保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江门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了《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暂行规定》并已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门政务之窗”(http://www.jiangmen.gov.cn/)、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xj.jiangmen.gov.cn/tweb/index.asp)和江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jiangmen.gov.cn/)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