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报来《关于五邑大学化环学院教学楼、机电学院教学楼项目的立项申请》(校发〔2013〕9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你学教学发展的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同意你校实施化环学院教学楼、机电学院教学楼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估算3169.37万元,其中:勘察26万元,设计90.8万元,建筑工程2090.84万元,安装工程509.41万元,监理68.5万元,其他383.82万元。
三、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13206.8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在五邑大学北正门附近黎耀华楼和台山五友楼南侧的地块兴建五邑大学化环学院教学楼及机电学院教学楼,结构为9层的框架结构,首层为架空层,还配套建设两道3米宽的3层连廊,分别将黎耀华楼与拟建化环学院教学楼连通,以及台山五友楼与拟建机电学院教学楼连通。
四、项目建设年限:2013-2014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由你校自筹资金解决。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九、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为:江国用(2008)字第105742号;关于同意五邑大学化环学院加建1#、2#楼规划方案的复函(江规发〔2012〕364号);关于五邑大学化环学院教学楼及机电学院教学楼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2013〕87号)等。
十、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十一、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五邑大学化环学院教学楼、机电学院教学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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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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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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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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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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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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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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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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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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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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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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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3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