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转报来《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按照城市规划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墟镇地段兴建达进雅苑商住小区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52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2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11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373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21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991平方米,公共架空建筑面积829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985万元,其中资本金819万元,占投资计划的27%。
四、资金来源:由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自筹。
五、建设年限:2014年-2015年。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九、招标核准详见附件。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2014〕第2006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蓬规地字第〔2014〕0001号)、《关于核准达进雅苑商住小区(暂名)规划的复函》(蓬规发〔2014〕18号)、《关于达进雅苑商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审〔2014〕197号)等。
十一、请按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三、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2014年12月9日
抄送: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统计局,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达进雅苑商住小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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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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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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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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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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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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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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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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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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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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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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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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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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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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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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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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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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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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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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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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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