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福利院:
依据你院《关于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托养收费的请示》(江福( 2016 ) 13 号),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相关规定,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江门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部分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的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三项。
(一)护理费收费标准
1、能自理:由现行收费标准3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420元/每人·每月;
2、半自理:由现行收费标准5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660元/每人·每月;
3、不能自理:由现行收费标准7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900元/每人·每月;
4、特别护理:由现行收费标准10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1260元/每人·每月;
(二)伙食费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350元/每人?每月调整为450元/每人·每月。
(三)床位费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江门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二、本批复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提交自费养老服务收费收支情况。收费收入应建立财务专户进行管理,同时要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江门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江门市社会福利院自费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每人·月) 备注 1 护理费 能自理 420 行动方便,神志清醒,能照顾日常起居的人员,护理员负责送水、送汤、送饭,清洗床上用品,并打扫房间卫生。 半自理 660 慢性病患者,轻度残疾人员,护理员为他们送水、送汤、送饭、帮助他们洗衣服,收拾床铺,清洗床上用品,打扫房间卫生,并照顾日常起居。 不能自理 900 轻度痴呆患者、中度残疾人员和慢性病患者,在加强药物治疗的同时,做到“一扶、二洗、三帮助”即扶他们大、小二便,为他们洗澡,换洗衣服、被单等,帮助他们学行走,剪指甲,理发等。 特别护理 1260 瘫痪老人、重度残疾和重度痴呆、大、小二便失禁患者,做到“三喂、二洗、一翻身”即为他们喂饭、喂汤、喂水,帮助他们洗澡,换洗衣服,剪指甲,理发,帮助瘫痪老人翻身,对能坐立的帮助其坐立,方便坐轮椅的定期推出房外活动。 2 床位费 单人房 700 新建公寓式单人房 600 新装修独立套间 500 旧装修独立套间 450 新装修大单人房(无套间) 400 旧装修中单人房(无套间) 350 旧装修小单人房(无套间) 双人房 350 三房一厅式大双人房 300 三房一厅式中双人房 250 三房一厅式小双人房 三人房 250 三人房 集体房 200 集体房 3 伙食费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