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上报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2017〕5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周边交通配套,打造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提升江门的区域地位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建设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场地总面积约5.1万平方米,包括地面场地及房屋(含长途、公交站场,旅客集散及换乘广场,地面绿化等),地下空间(含旅客集散及换乘空间,出租车、社会车场、非机动车场,站房两侧开发荷载预埋、局部地下开发等),地下市政配套工程预埋,集疏运匝道系统,高架人行通道等。江门大道工程长约1.4公里,包括1.4公里范围内的主路下穿隧道、辅路、绿化、市政管线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总额278700.4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7038.32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16536.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721.54万元,预备费19780.62万元),建设期利息11662.13万元。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7年至2018年。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八、项目招标方式按江发改交能〔2016〕1103号文的内容执行。
九、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江国土资(规保)字〔2017〕226号);《关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土地情况的复函》(江国土资(规保)函字〔2017〕240号);《关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意见》(江规新复〔2017〕169号);《关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项目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完善相关建设程序后动工建设。
十一、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