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平市、鹤山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我市“民营经济12条”关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要求和《关于研究我市工业类燃气供气价格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8号)的精神,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我市工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我市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门市区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由现行的4.50元/立方米调整为4.10元/立方米。
二、开平市和鹤山市的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可参照江门市区价格执行。
三、在不超过最高销售限价的前提下,各燃气企业具体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上述通知自2017年8月1日(抄表)起执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