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增项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中心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电话:3829881
监督电话:3831668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申请人:广东劲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增项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五、十六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中心业务窗口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系电话:3829881
监督电话:3831668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