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有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http://hbj.jiangmen.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滘北横坑南8号厂区生产大楼第三层,主要从事妇产科医疗机械的生产和加工。项目建筑面积1285.49平方米,年产活性炭阴道填塞17.6吨、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7.6吨、消毒型医用超声耦合剂6.2吨、一次性使用手术刀片2吨、冷敷器具1.38吨、一次性使用产后计量敷垫27.6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6]147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水主要是洁净车间的清洗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洁净车间的清洗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约1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注塑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车间墙壁阻挡,厂房墙壁阻挡消减,声波集合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深圳市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其他包装废物、生产废料无纺布、棉绳等和员工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表》[江站(项目)字2016第BB10006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该项目外排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排放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江门大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不断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环保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二)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严格按报批的地址、生产范围、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进行生产,若需改变,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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