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无纺布
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
你公司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等有关资料收悉。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进行了公示(http://hbj.jiangmen.gov.cn/)。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恒通无纺布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桐乐路92号1幢部分厂房,约5879.4平方米建筑面积。从事无纺布生产项目,年产无纺布12000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5]251号)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所在区域市政管网,进入棠下污水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废气主要是热熔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由1车间3支15米排气筒和2车间2支15米排气筒外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空压机、泵、螺杆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车间墙壁阻挡,厂房墙壁阻挡消减,声波集合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滤渣、废铁丝网和废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交由废品回收站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论
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6第BB06015号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该项目外排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排放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你公司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出现故障及意外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并维修,在污染防治设施恢复正常前不得排污。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和完善运行台帐管理。
(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或者闲置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严格按报批的地址、生产范围、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进行生产,若需改变,须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