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协江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17096号《关于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建议》己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推进按病种付费相关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168号,下称《方案》)的精神,我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结算工作,对临床诊疗路径规范、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疗效明确、费用相对稳定的多发病、常见病以及部分重特大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实施按病种付费的主要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部分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目前我市(含四市三区)共有24家定点医疗机构,25类病种,共154个病种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包括结节性甲状腺肿、子宫平滑肌瘤、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病种。
同时《方案》规定,我市医疗技术水平先进、出入院管理及诊疗规范、床位周转率高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将在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中需住院施行手术的参保患者住院前在该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必需检查、检验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报销,并列入当次按病种付费结算范围。据了解,至今暂未有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将住院门诊检查费用纳入住院结算。
二、关于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根据省内部分市实施“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情况,“日间手术”确能提升医疗服务效率,节约医疗成本,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结合部、省关于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相关要求,我局将配合市人社局做好“日间手术”相关费用统计、测算工作,逐步将“日间手术”纳入医保结算范围。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