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2009年学生军训工作因甲流防控的原因已暂停开展,现在寒假在即,甲流防控进入平稳期,各地要根据本地学校实际择时组织2009级高中新生军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选择合适时间开展。各地要避开甲流高发期组织军训。可选在寒假、下学期开学初或学期末等时间开展,也可与2010年高一新生合并进行。
二、要确保军训质量。要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07〕7号)要求开展军训,军训时间最短不少于5天,军训内容除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外,还包括红十字救护培训。
三、要安全施训。军训期间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安全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好班主任带班和校医值班,确保学生训练安全。
各地和市直学校请于2月1日前将军训计划报我局。市直学校要报送以下信息:军训起止时间、新生班数、学生人数、需教官数、联系人及电话等,便于我局统筹安排。
联系人:黄 瑜,电话:3503971,传真:3503975。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开展 军训 通知
江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