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粤教体〔2009〕8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4月1日——5月10日。
二、考试项目: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项目为两项。一项是省规定必考项目:200米,另一项是学生在五项目中自选1个项目进行考试(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投掷实心球、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1分钟跳绳)。
三、计分办法
1、按省文件精神,201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两项考试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考试的原始分)的8%计算为50分,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四、体育尖子加分和病残学生免考、缓考的规定和计分办法
1、初中阶段参加省以上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6名,参加市(区)以上教育部门或与体育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比赛获前3名(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者,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体育获奖成绩鉴定由各市、区负责)。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免考体育,体育成绩一律计为30分。
(1)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各市、区教育局政体股或体卫股审核批准)可免考体育。残疾学生免考条件参照《关于初中残疾学生免试体育的通知》(粤教体〔1998〕4号文)执行。
(2)因身体健康问题,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此类考生申请免考时,必须出具初中阶段已办理的免修体育手续(即广东省中学生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登记表)。
(3)身体发育异常(侏儒症、巨大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明显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O型和X型腿等),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此类考生申请免考时,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已办理的广东省中学生降低体育合格标准手续(即广东省中学生降低体育合格标准情况登记表)。
(4)临时有严重伤病的考生,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后,可申请缓考体育,补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各市、区集中一次性补考。到补考时间还不能考试的,体育成绩一律计为30分。
凡免试体育的考生,必须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加具意见后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经各市、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各市、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和领导,组成以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办、政体股或体卫股、基础教育股长任成员的中招体育考试领导小组,以及成立中招体育考试考场组织机构(包括:主考、副主考、考务员、纪检员、卫生员、后勤人员、监考员等)。
2、加强考务工作。各市、区要尽可能选择相对集中的考场,并采取封闭式考试,绝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以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为确保中招体育考试的质量,各市、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挑选素质高、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组织纪律性强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监考员,并做好考前培训,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学习“考场规则”、“监考守则”以及省的有关文件等。监考员的表现要与年终考核、评先及职务晋升等挂钩。各考场要设立和公布考试投诉电话。
3、凡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不能担任考场的各项工作。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工作。学生体育考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各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舞弊行为发生。如出现因工作过失而造成严重考试舞弊和考试成绩虚假等情况,将追究当地教育部门、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政纪法纪责任。
4、各市、区教育局请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本地组织体育考试的方案报我局政体科,并于在本地组织考试结束两周时间内将书面总结报送至我局政体科,以便汇总报省教育厅。组织体育考试情况和实施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我局政体科。
联系人:阮昌国,联系电话:3503951,传真:3503996,电子邮箱:jmtiyu@126.com。
附件:
1、《2010年江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2、《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5号)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1:
2010年江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李霭康
副组长:秦允宏 叶一鸣
成 员:李保根 关丽玲 李芳洲 阮昌国
二、纪检监察
组 长:李芳洲
成 员:李进军 王子帆
三、考务小组
组 长:阮昌国
成 员:黄 瑜 余瑞卿 雷彬森 李源捷
主题词:教育 体育 考试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江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