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开设《哲学与人生》必修课,在中等职业学校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为帮助各地中等职业学校任课教师更好地理解与掌握课程大纲精神,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组织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任课教师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新课程大纲解读;《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课堂教学辅导;《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教学案例课展示。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课程所有任课教师。
三、培训时间:2010年7月1日(星期四)全天。培训当天8时30分签到完毕。
四、培训地点: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市胜利北路40号)。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于6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报我局保健所(邮箱:jmbjs@126.com)。
2、参加本次培训教师的交通、食宿自理,费用由所在学校负责。
3、各参训学员在接受培训一个月内,撰写培训心得体会,并把电子稿发至省中职德育中心邮箱(见附件2)。
4、此次培训属教师继续教育范围,可折算为专业课培训学时,培训结束后凭学员心得体会等由省中职德育中心核发培训结业证书。
联系人:刘丽灯,电话:3503971。
附件:1、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哲学与人生》和《心理健康》任课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2、关于组织全省中职学校《哲学与人生》和《心理健康》任课教师培训的通知(粤教思函〔2010〕53号)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