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2011年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实行班主任持C证上岗制度,大幅提升A、B证教师比例。我局决定委托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办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班,该班由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实施组织管理;委托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举办C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B证培训时间:2010年4月14-17日,23-24日,5月7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10天。自学时间:2009年5月—6月(届时完成作业)。
地点:江门市培英小学阶梯室(甘化路80号,原北街小学)。
(二)C证培训时间:2010年5月14日-15日,20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5天。
地点: 江门市江海区银泉小学阶梯室(江海花园直行100米)。
二、培训对象
已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证资格的教师可参加B证培训;未取得心理健康教育C证资格的教师需参加C证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B证培训内容:⑴学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文件;⑵学生心理问题处理方法与技术;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⑷心理测评与心理档案的建立;⑸学生心理疾病的诊断;⑹问题学生个别辅导与个案设计;⑺团体疗法与团体训练;⑻心理咨询概论;⑼学生学习辅导;⑽心理学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⑾心理卫生学;(12)教师心理问题及其对策。
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的培训课程进行培训,共150课时,折合60个学时。
(二)C证培训内容:(1)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原理与要求:(2)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3)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4)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5)心理咨询原理与会话技术;(6)学生心理问题处理方法与技术介绍;(7)学生学习辅导;(8)心理测评与心理档案的建立;(9)实践环节。
C证课程为公共必修课,培训时间5天,计50课时。
四、考核结业
学员学习结束后,由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安排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由省指导中心核准,颁发B、C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五、收费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文件精神,由承办单位收费。B证培训每人收培训费600元,资料费100元,合计700元;C证培训每人收培训费200元,资料费18元,合计218元(以上收费均不含食宿、交通费)。
六、名额分配及报名办法
(一)B证名额分配见附件1,C证无名额限制。
(二)请各学校于4月12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报我局保健所(传真及发邮件)。
联系人:刘丽灯,电话:3503971,传真:3503975。邮箱:jmbjs@126.com。
(三)参加学习人员请于培训班的第一天上午报到时交半身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参加B证培训者需提供本人“C证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七、缴费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邮编:529090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3556999819,电子邮箱:jmxljk@163.com,传真:3725210。
(二)各学校需在开课前以转帐方式缴交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缴费后电话通知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老师。
缴费户名: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44001670101051688338
开户行:建设银行江门营业部
附件:
1、市直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名额分配表
2、市直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B证培训报名表
3. 市直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报名表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