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中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学校根据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高考的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及时向考生宣传我省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高中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学校根据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高考的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及时向考生宣传我省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