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政体〔2014〕72号
关于开展2014年江门市中小学“童心向党”
歌咏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增强我市未成年人爱党爱国情感,培育道德品质,扎实推进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不断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根据市文明办《江门市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江文明办联〔2014〕2号)和我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基础教育系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童心向党”歌咏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7月16日。
二、活动地点
江门市实验中学报告厅(地址:江门市幸福新村90号)。
三、活动曲目
主要包括五类:一是近两年新创作的优秀歌曲特别是迎接十八大创作的歌曲。二是“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推出的36首入围歌曲和获奖歌曲。三是中国音乐家协会编辑、学习出版社出版的《爱国歌曲大家唱》中收录的100首歌曲。四是各市(区)各单位自己组织创编的爱国歌曲和童谣。五是全国优秀童谣或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等单位征集评选的优秀童谣。
四、活动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五、活动形式
1、演唱形式为合唱或综合(合唱+舞蹈等形式)。
2、参加童心向党歌咏展演的队伍以校为单位,人员必须是代表队本校的学生,指挥和参加人员都不得邀请外来人员参加。
3、各市(区)教育局各选1—2支代表队参加全市展演活动;市直各学校自行组织参加。每支代表队可选1—2支曲目参加,每支曲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包括进退场时间)。
4、每支队伍参赛人数为60—100人。
六、奖项设置
比赛不分中学组和小学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挥员奖和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把“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作为本地本校深化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结合我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确保活动效果。
2、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各类媒体,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进一步扩大本地本校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影响力。
3、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请于7月10日前将参加展演活动报名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同时报送到我局创文办,并致电予以确认。另外,请各代表队派一名领队于7月14日上午9:30到江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参加领队及抽签会议。
附件:2014年江门市中小学“童心向党”歌咏展演报名表
江门市教育局
2014年6月5日
(联系人:姚祝兰、梁美秀,联系电话:3503976,电子邮箱:jmwcnr@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思政处、市文明办、市人大法工委。
附件
2014年江门市中小学“童心向党”歌咏展演活动报名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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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 |
参赛曲目 |
参赛形式 |
参赛人数 |
指挥姓名 |
曲目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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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参赛形式为:合唱或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