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发字〔2015〕62号
关于印发《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
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江门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江门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解决当前出现的师德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和《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粤教工委〔2015〕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检查和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大爱和责任为核心,加强师德教育,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优先保证课时,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建立健全教师全员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确定每年9月份为教育系统师德教育主题活动月,围绕主题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和师德征文活动,把教师职业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制法规、廉洁自律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教育及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师德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着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使各学校和全体教师及全社会深入广泛地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通过组织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师德先进个人事迹宣讲等形式,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定期召开师德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
各教育行政部门把师德建设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纳入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大社会参与的力度,可采取教师述评、自评,家长、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将师德考核制度与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制度相结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后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建立健全师德奖惩机制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市教育局定期评选江门市十大杰出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的依据。规范师德惩处,坚决遏制失德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禁止的6种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对触犯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的禁止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完善《江门市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对教师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形成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和评议网络,通过问卷、座谈、学生评议、家长反映、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市教育局设立师德举报电话:0750-3503998,各学校也要设立师德举报电话等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让教师、学生、社会、家长配合监督。各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工作的监督。
六、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检查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园)要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检查工作,主要检查贯彻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每年9月份要对照检查教师践行《江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查找是否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提出的明令禁止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着力围绕当地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师德突出问题,认真核查,仔细分析,查找原因,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人事、纪检监察、政体、督导、教育工会等负责人组成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市(区)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相应机构,校(园)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主动参与,共同努力,形成推进师德建设的强大合力。严格队伍管理,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师,严禁聘用被其他学校因师德不合格被辞退的人员担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