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政体〔2017〕148号
关于开展2017年江门市创建省“书香校园”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新局(文广体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推进青少年阅读事业发展,打造“书香校园”,根据《2017“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开展“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是“书香岭南”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有益载体。各地各校要在“书香校园”活动中主动结合“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在校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为载体,打造师生共读交流平台,引导中小学广大师生热爱读书、勤奋读书、享受读书,在读书乐趣中提升自我修养,升华精神境界。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
设立江门市创建省书香校园工作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尹安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侯永豪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镇就 市文明办副主任
华有胜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委 员:龚勇安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阮昌国 市教育局政体科科长
何永照 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科长
卢家祥 市文明办副科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体科,联系人:刘永强,联系电话:3503835。
三、活动内容和开展形式
本次“书香校园”的评选活动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由各学校登录“第一扣主题教育出版平台”(www.nfztjy.com)或“第一扣”微信公众号(dylkouzi),进入“书香校园”栏目,按网页各项要求如实填写。教育管理部门登录“第一扣主题教育出版平台”(www.nfztjy.com),点击导航栏中的“书香校园”,进入“书香校园”子网,用本单位专属账号从“教育局登陆”口登录,及时指导和监督区域内各校进行申报。登录账号密码请向市教育局政体科咨询。
(一)“书香校园”评选
各市(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填报材料进行县(区)级评选,数量不超过本地区中小学数量的2%,再将获评县(区)级书香校园学校信息和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政体科,并于10月30日前将参评学校名单汇总表以“市区(学校)名称+书香校园参评名单”命名一次性发送至邮箱jmdeyu@126.com。(申报表格见附件3、6)。市直各中小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江门组委会对各市(区)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评选。“书香校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省通知。
(二)“点灯人”校园阅读推广人评选活动
评选一批在推动青少年儿童校园阅读发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等,调动学校领导、教研员、教师和家长参与校园阅读推广事业的积极性,形成“家庭—学校—社会”联动,促进校园阅读健康蓬勃发展。各市(区)教育局推荐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各1名,市直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可推荐校长、教师、家长各1名,于10月30日前登录“第一扣主题教育出版平台”(www.nfztjy.com),进入“书香校园”栏目进行统一申报,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市区(学校)名称+点灯人名单”命名一次性发送至邮箱jmdeyu@126.com。(申报表格见附件4、6)。“点灯人”校园阅读推广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省通知。
(三)寻找“阅读之星”活动
通过与“拥军爱国跟党走—不忘初心好少年”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对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寻找‘阅读之星’”活动,树立一批可亲、可学的读书榜样,在全市中小学校形成人人争当“阅读之星”的良好氛围。由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各推荐1名参评学生,并于2017年10月30日前登录“第一扣主题教育出版平台”(www.nfztjy.com)进入“主题活动”栏目,或关注“第一扣”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通道”进行报名和提交被推荐人材料。完成报名和提交材料后,由各地各校将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市区(学校)+阅读之星名单”为主题一次性发送至邮箱jmdeyu@126.com。(申报表格见附件5、6)。寻找“阅读之星”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省通知。
四、活动时间
2017年9—10月。
五、工作要求
创建“书香校园”工作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合理的经费投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公益性、自愿性原则,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积极对接主题教育,合理选择活动内容,鼓励创新特色活动,积极发挥活动在学生成长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
1.《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73号)
2.广东省“书香校园”评选指标及评分细则
3.2017年广东省“书香校园”申报表
4.“点灯人”校园阅读推广人推荐表
5.“阅读之星”推荐表
6.“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申报汇总表
江门市教育局 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
江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江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 公 室 2017年10月11日
(市教育局联系人:刘永强,联系电话:350383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2
广东省“书香校园”评选指标及评分细则
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评选指标 |
评选说明 |
自评分 (问卷) |
区县评分 |
地市评分 |
A1 组织领导 15分 |
B1 3分 |
将“书香校园”活动列入学校文化建设重要内容,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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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3分 |
建立开展读书活动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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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3分 |
成立教师、学生读书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范围的读书活动并与“中小学主题教育”对接。 |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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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3分 |
师生员工对“书香校园”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90%以上。 |
问卷调查 现场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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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3分 |
有明确的读书活动主题和活动口号。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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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资金投入 5分 |
B6 5分 |
有专门资金投入。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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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环境设施 18分 |
B7 3分 |
学校有专门的图书阅览室。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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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3分 |
学校藏书人均拥有数小学不得少于10本,初中不得少于20本,高中不得少于30本,其中主题教育图书不少于5%。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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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3分 |
图书利用率高,日均流量达在校生数的1/30以上。 |
现场检查 查阅图书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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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3分 |
班级设有读书角或校园设有读书橱窗,并经常更新内容。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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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3分 |
有关读书的格言和标语悬挂在校园显著位置。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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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3分 |
校园网站设有开展读书活动、创建书香校园的网页。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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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指标 |
B级 指标 |
评选指标 |
评选说明 |
自评分 (问卷) |
区县评分 |
地市评分 |
A4 顶层设计 8分 |
B13 2分 |
有明确的书香校园建设规划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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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2分 |
有明确的书香校园建设目标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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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2分 |
校园阅读情况调研报告(包括物质建设、图书藏有、教师配备、学生现状等)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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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2分 |
有一定创新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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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40分 |
B17 15分 |
至少举办三项“书香校园”系列活动,包括校园阅读推广人、阅读之星评选,主题阅读活动、写作竞赛、戏剧表演等。 |
活动录像 现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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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 5分 |
学生在各级读书评选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中踊跃参加且成果显著。 |
活动记录 活动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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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 5分 |
教师在评选活动中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既指导学生阅读,又自主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在读书中提高业务水平。 |
活动图片 现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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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10分 |
拥有自己的校报校刊,刊登教师学生作品,及时整理作品结集出版,总结介绍成功的经验做法。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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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5分 |
有读书类组织,如读书会、社团等,有相关网站、公众号、影像资料等。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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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活动效果 14分 |
B22 6分 |
能确保充足的阅读时间,基础年级阅读课每周不少于2节,毕业班每周不少于1节;学生课外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半小时。 |
查阅资料 现场座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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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4分 |
学风、教风和校风良好,学生、教职员工无不良行为。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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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4分 |
在刊物(县、市、省、国家级)上发表关于读书的文章、论文。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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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年广东省“书香校园”申报表
申报时间: (学校盖章)
学校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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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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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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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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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公办()民办()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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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初中( )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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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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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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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 |
在校生: 人;教职工: 人;合计: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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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情况 |
评选项目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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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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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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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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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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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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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另附书面报告 (对照评选指标体系进行阐述,重在反映学校创建书香校园的工作特色、媒体报道等,文字应简明扼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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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评情况 |
评选项目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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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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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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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校园”系列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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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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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局 推荐意见 |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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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教育局 推荐意见 |
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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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评委会 评审意见 |
评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点灯人”校园阅读推广人推荐表
组别:教研员□ 校长□ 教师□ 家长□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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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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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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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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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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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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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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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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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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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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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教育局)意见:
推荐单位(教育局)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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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小组意见:
组委会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阅读之星”推荐表
组别:小学□ 初中□ 高中□ 中职□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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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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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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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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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姓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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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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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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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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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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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阅读量(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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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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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主要事迹(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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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篇,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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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点评(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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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书香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申报汇总表
教育局(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邮箱:
一、“书香校园”创建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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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点灯人”校园阅读推广人评选
类别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校(或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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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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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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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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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寻找“阅读之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校(教育局) |
学校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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