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政体〔2017〕162号
关于推荐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第二周期学员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第三周期)和第二批(第二周期)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单的通知》(粤教思函〔2017〕47号)和《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培养,打造我市班主任领军队伍,决定继续推进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第二周期培养工作。现将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第二周期学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中职学校在岗班主任。(已参加江门市第二批中小学名班主任面试未被评委定为培养对象的中职学校班主任将列为工作室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已参加过江门市三个省名班主任室(杨青兰、蒋青、黎妙嫦)培养学习的成员、学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表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
(二)在我市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在岗班主任,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和专业发展前途。
(三)在班主任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善于学习和践行先进教育理念,注重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参与培养工作。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学员推荐与确定采用个人自愿申请,学校和教育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二)每中职学校可推荐1-2名。
(三)符合学员推荐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学员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当地教育局审核推荐。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择优的原则,规范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二)学员培养结合班主任工作实践,采用集中学习培训、导师指导、工作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学习考察等方式进行,各学校要为推荐人选培养工作提供应有的条件和经费支持。
(三)请各中职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3份,寄送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mcbzr@163.com,并致电予以确认。
附件:
1.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第二周期成员名单(部分)
2.《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学员推荐表》
江门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刘永强,联系电话:350383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
第二周期成员名单(部分)
序号 |
学校 |
姓名 |
1 |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余洁萍 |
2 |
台山市敬修职业技术学校 |
李小刚 |
3 |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
李琳 |
4 |
江门市新会高级技工学校 |
区锦汉 |
5 |
恩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余锦梅 |
6 |
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
刘翠 |
附件2
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黎妙嫦工作室学员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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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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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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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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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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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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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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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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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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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班主任时间 |
从 年至 年,共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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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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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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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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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何年级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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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学科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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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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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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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事迹及班主任工作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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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意见 |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地级市教育局意见 |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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