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来《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的医疗纠纷问题》(事项编号:992859)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患者廖菊芳,女,48岁,因“反复鼻塞涕倒流半年”于2013年9月2日由门诊收入该院耳鼻喉科住院,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该院鼻窦CT示:1.右侧上颌窦、双侧筛窦、蝶窦炎症,建议治疗后复查。2.双侧下鼻甲肥大。3.颈部多发淋巴结。应患者要求于2013年9月3日至2013年9月7日行保守治疗,患者期间自觉鼻塞症状好转,鼻涕倒流稍减轻,但治疗患者认为效果欠佳,故于2013年9月7日患者提出要求手术治疗,考虑患者并有鼻中隔偏曲情况,保守治疗效果欠佳,术前准备完善,无手术绝对禁忌,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该院遂于2013年9年9日全麻下行鼻中隔偏曲纠正术并双侧功能性鼻窦手术。术程顺利,术中、术后无并发症。2013年9月15日出院。其后患者按医嘱定期门诊复诊,多次提出鼻部手术后鼻腔症状改善欠佳,鼻涕倒流情况。
二、处理情况
医患双方经解释、沟通后,患者及家属表示理解,并在后续治疗上达成一致意见。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