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来《江门市中心医院的榕树树枝伸到蓬江区北街仁和里32号的屋顶以及江门市中心医院将楼宇的排水管接驳到蓬江区北街仁和里32号的问题的重复投诉事项》(事项编号:1012677)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市中心医院在第一次接到投诉后,即派院内相关人员、专业工程队多次到蓬江区北街仁和里32号与李先生进行沟通、协商,但由于市中心医院无法接受李先生提出的将房子整个屋顶进行翻新的无理要求,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同时李先生还阻止了市中心医院接驳改装排水管的施工。接第二次投诉后,市中心医院再次组织相关人员、专业工程队与李先生协商,但李先生态度仍旧强硬,提出一定要将房子整个屋顶翻新,并要求保证一世不漏水(之前要求翻新后保证30年不漏水),由于该房子很久没人居住,也无房门,年久失修,十分破旧,屋顶梁柱也已下陷变形。而市中心医院院内的树枝相当细小,在砍树枝时树枝距离屋顶还有20厘米左右,且相隔着围墙和小巷,理应不会直接造成屋顶破损漏水。再有该房相邻的房屋屋顶以及房屋(院内树枝触碰不到)均出现与李先生房子类似的情况,因此有理由判断市中心医院的树枝不是造成李先生房子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
二、处理情况
本着和谐共处,维护稳定的原则,市中心医院已同意将其屋顶进行局部修补(漏水的地方),排水管也将改接驳到其他管道去(排水管的接驳需经由其屋的通道),但由于李先生不同意,为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市中心医院建议李先生聘请第三方鉴定,然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索赔(如果整间房子漏水霉烂与市中心医院院内树枝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院方可接受李先生的要求),但李先生不接受提供房屋进行第三方鉴定的意见。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