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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江门市人民医院泌尿科陈医院延迟卢臻做手术的时间的做法不合理的函》(事项编号:974893)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 调查情况
患者卢臻,男,60岁,住院号272809。患者因“B超发现双肾结石”于2014年1月6日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及服用“阿司匹林”史。入院诊断:1.双肾结石;2.高血压病。入院后静脉肾盂造影(IVP)示:1.左肾盂铸型结石并左肾积液,2.右肾结石;多排CT示:1.左肾多发结石 2.右肾多发小结石。结合CT及IVP结果,患者右肾多发小结石,暂无手术指征;左肾铸型结石,有手术指征,拟行经皮肾镜碎石取石术。
1月11日完善术前检查后,院方考虑患者左肾结石复杂、体积大,一次手术难度大、风险高,预计需行二期及三期手术;1月12日院方与患者沟通,告知患者可能需行多次手术,住院周期长,风险较大且临近春节,建议患者节后行手术治疗,但患者要求节前行手术,故拟1月14日行左侧经皮肾碎石取石术。1月13日院方再次与患者的另一个儿子沟通并告知患者家属上述情况,患者该儿子表示理解,同意春节后再行手术治疗,并于1月14日下午办理出院手续。
二、处理情况
(一)医院已就此事电话联系卢先生进行解释、沟通,卢先生表示另行约时间到医院当面进行沟通。
(二)我局已要求医院进一步加强和患者的沟通工作,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告知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