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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市民马小姐咨询江门市的农村赤脚医生和接生员的生活补助何时发放问题的函》(事项编号:989446)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项进行跟踪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是特殊年代广大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的重要力量,在当年医疗条件十分有限,医护人员十分缺乏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切实解决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2013年1月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我局接到文件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刻与市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发文将文件转发至各市、区,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补助发放工作。期间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此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2013年9月6日,省卫生厅等部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卫〔2013〕66号),对补助发放工作补充了各项细则,我局亦已将文件马上转发至各市、区执行。目前我市各市、区已完成县级审核工作,我市正在对各市、区上交的资料进行复核,由于在复核中发现很多存在问题,下一步将会把审核中发现问题的资料退回各市区处理并对修改后的资料重新进行公示,因此我市目前还未能把补助发放到市民手中。
二、处理措施
对于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但由于工作难度较大,涉及人员众多,因此到目前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将想方设法加快此项工作的开展,待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后将补贴尽快兑现到位。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