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转来《江门市人民医院要求陪护人员支付陪护费的做法不合理的函》(事项编号:986212)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了解,市人民医院为了杜绝“黑陪”(没有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的外来人员)进入医院从事住院病人陪护活动,而导致不必要的医疗安全事故发生以及资源(水电)浪费等,保障住院病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医院委托广州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医院的陪护管理,并与该公司签定了陪护服务项目合同,其中包括该公司有权要求陪护人员支付陪护费(含医院水电费、公司管理费)。经参考江门市其他医院的陪护费价格,市人民医院与康银物业公司协商规定陪护工需支付每人每天15元人民币陪护管理费,其中5元为医院收取的水电费(每人每天),10元为康银物业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每人每天),作为该公司管理工作人员的薪酬及提供给陪护员工陪人床使用折旧费、风险费、工作服、劳保用品、过节费等。市人民医院陪护项目由康银物业公司负责,陪护人员必须接受医院科室与康银物业公司的双重管理,并在科室护长的指导监管下开展陪护工作,以保障住院病人的安全。
经与康银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市人民医院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市民张小姐本人真名叫陈金环,现在市人民医院11楼神经外科私自从事陪护工作。早前康银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张小姐(陈金环)必须到公司办理陪护人员手续,但她拒绝接受该公司管理及交纳陪护管理费,她在市人民医院的陪护工作属未经科室护长或康银物业公司允许的陪护活动。
二、处理情况
(一)医院委托有陪护资质的广州康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医院的陪护管理,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工作。目的是为了规范陪护人员的管理,杜绝“黑陪”(没有身份证明和健康证明的外来人员)进入医院从事住院病人陪护活动,而导致不必要的医疗安全事故发生和造成资源(水电)浪费等,以保障住院病人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2014年2月21日上午,康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联系了市民张小姐(陈金环),并将该公司管理市人民医院陪护的合法性及管理要求做了详细解析。
(二)我局已要求医院加强与康银物业公司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并做好陪护人员、住院病人及家属的告知和解释工作,继续做好医院陪护工管理,积极营造和谐的就医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