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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蓬江区迎宾大道西 108号江门玛丽妇科医院存心欺骗病人》(事项编号1066128)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跟进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江门玛丽妇科医院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为内科、普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医疗美容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内科专业。该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无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资质。经了解,投诉人甘先生于2014年6月21日携妻子严双梅到江门玛丽妇科医院要求进行人流手术,该院在为严双梅做了血常规、白带常规等一系列检查后就直接安排甘先生和严双梅上车到顺德东方女子医院进行手术。在途中,甘先生通过多次与司机沟通获知江门玛丽妇科医院没有人流手术资质,所以安排到顺德东方女子医院手术。因此庞先生认为江门玛丽妇科医院没有事先告知,存在欺骗病人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投诉人甘先生早于2014年7月22日已到市卫生监督所投诉,我局卫生监督员组织安排其于当日下午与江门玛丽妇科医院进行调解协商,并告知其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甘先生没有如约到江门玛丽妇科医院进行调解协商。我局将继续跟进。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