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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江门市中心医院住院部保安的做法不合理的重复投诉的问题》(事项编号:1117687)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江门市中心医院自2009年制定了住院病人探视制度,将非探视时间定为7:30-10:00时,在住院部设立门禁,限时探访,陪护人员须凭“陪护证”进入,其目的使患者家属探视与医务人员查房高峰时间错开。
区小姐于2014年9月27日上午9:45时到市中心医院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由于该时段是医院非探病时间,保安员根据该院《探视制度》让区小姐出示病历或相关入院证明,区小姐没有理会,未出示相关入院证明并直接闯入。保安员向区小姐说明探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做耐心解释。
关于区小姐反映她本人收到市中心医院妇科医生的通知才到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但保安员不让其进入并态度恶劣的问题,经翻查监控录像,该保安员一切按照医院探视制度执行,而区小姐由于未正确理解该院的相关探视制度,从而与该保安员发生了争执。
二、处理情况
江门市中心医院保卫科已致电区小姐进行解释并表示道歉,区小姐表示理解与支持。针对该事件的发生,我局高度重视,要求该院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安保人员服务意识,同时注意做好制度的公开和解释工作,以取得患者的理解和配合。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