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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咨询江门市卫生幼儿园的保育费调升至630元/月是否有依据》(事项编号:1112977)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项进行跟踪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据来函反映,市民小小可人儿反映江门市卫生幼儿园的保育费从10月份开始由原来的480元/月调升至630元/月,现市民认为该处的收费项目不清晰,故引起投诉。
二、处理措施
经市卫生幼儿园财务人员调查,幼儿园实际收取的保教费是615元/月,并非市民反映的630元/月。其依据是市卫生幼儿园是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财政局(江发改费管[2014]761号)文件规定,江门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本学期新生保教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80元,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保教费615元,新收费标准由9月起执行(全市直公立幼儿园)。市卫生幼儿园是江门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本学期新生保教费标准调升至615元/月,并通知到每位新生家长(每位新生家长已签领通知书)。旧生保教费标准仍按480元/月标准收费。
市卫生幼儿园已由专人跟进,并多次联系家长进行解释,家长表示清楚明白。
我局已要求市卫生幼儿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做好市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减少同类误会发生。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