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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的血液过滤器收费不合理》(事项编号:1141059)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项进行跟踪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据来函市民韦小姐反映:她因发生车祸于2013年3月22日在该处治疗。由于血液不通,需安装下腔静脉过滤器(17000元)保护心脏才能继续治疗。经过半年治疗后,市民于8月8日到该处取出下腔静脉过滤器。但市民发现收费清单上多了一项血液过滤器(6100元)的收费,于是市民向医生(商健虎)咨询血液过滤器是用在其身体哪个部位,但该医生表示血液过滤器丢了。现市民认为该处的血液过滤器(6100元)收费不合理,故提出投诉。
二、处理措施
收到投诉后,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作出相关调查, 对韦小姐的投诉给予如下解释:
市民韦伟文,女,因“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后2月余”于2013年8月5日再入五邑中医院肿瘤科。患者于同年3月份因车祸致“腰椎横突骨折、左膝损伤、骨盆骨折、颅脑外伤、多发软组织挫伤等”在中医院骨科住院。住院期间发现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转入我院肿瘤科行介入治疗,并于2013年5月20日行“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术后静脉溶栓后好转出院。2013年8月5日拟取出下腔静脉滤器再次入院,于8月8日行“下腔静脉滤器取出术”。住院期间收取经皮静脉内滤网取出术2450元,血管滤过器(滤器回收器)6050元(该血管滤过器(滤器回收器)进货价是5583.30元,按照《江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加乘后金额,应收患者6050元)。经了解,肿瘤科主诊医生术前已充分告知患者取出滤器需要支付的具体费用,患者当时表示知情并签字同意。
对于韦小姐反映的收费不合理问题,五邑中医院已多次与患者沟通,并详细给出了答复,血管滤过器为“下腔静脉滤器取出术”必须的耗材,不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十分感谢市民对他们工作的监督。我局已要求市五邑中医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意做好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公示及市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减少同类误会发生。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