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印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粤计生药具中心〔2015〕17号)精神以及省、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工作的落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江门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反映。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联系人:容泽培,联系电话:3681501)
关于加强江门市计划生育药具
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粤计生药具中心〔2015〕17号)精神,以及省、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的管理,保持计生药具服务管理渠道畅通无阻,有效地为育龄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计生药具服务,确保国家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利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为抓手,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妇女身心健康、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保障常住及流动育龄人群享有安全、有效、适宜的国家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在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的基础上,继续发挥计生药具服务管理的社会效能,保证计生药具服务管理渠道的畅通,使育龄群众享有安全有效的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服务。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药具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人员工作职责。
1.以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合并为契机,各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设立计生药具管理站(可一套人员两个牌子),设站长1名、并配备药具管理员1-2名,负责统筹本市、区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和药具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员工作岗位要相对稳定,如有换岗、调岗应及时反馈给江门市药具站。
2.各镇(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药具管理员1名,负责本辖区药具管理与发放工作,药具管理员名单要报市、区药具站存档。管理员工作岗位要相对稳定,如有换岗、调岗应及时反馈给市、区药具站。
3.村(居)委设药具管理员1名,负责本辖区药具发放与管理工作,管理员工作岗位要相对稳定,如有换岗、调岗应及时反馈给市、区药具站。
(二)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拓展药具发放渠道。
1.各市(区)、镇(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计生药具咨询室”并挂牌,指定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坐诊(可一诊室同挂两个牌子),负责做好计生药具使用的指导和来访群众的解答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药具管理和口服、外用避孕药的发放。该室工作人员应报本辖区市(区)计生药具管理站备案,工作岗位相对稳定,如有换岗、调岗应及时反馈给市(区)药具站。
2.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为契机,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利用医疗机构阵地,积极探索拓展计生药具发放的新路子,从而增加计生药具的发放点和提高发放量,更好地服务育龄人群。
3.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具咨询员、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引导育龄群众正确使用适宜的、安全有效的计生药具,从而减少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有效地保证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4.加强新增医疗机构药具咨询点药具知识的宣传力度,咨询室设置宣传单张自取点和避孕套自助发放箱,方便群众领取。
四、工作要求
(一)用好资源,提供多样化的计生药具服务工作。
1.充分利用好现有镇(街)的医疗技术服务资源,镇(街)医疗机构均应加挂避孕药具咨询室,安装避孕套自助发放箱,负责发放口服、外用避孕药,提供紧急避孕救助服务,指导育龄群众安全使用避孕药具。
2.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资质的,负责向有需要的育龄妇女放置免费宫内节育器,并按免费宫内节育器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好登记统计等各项管理工作。
3.发现避孕药品不良反应或宫内节育器不良事件应按相关要求上报市(区)药具站。
4.安装有二代身份证自助发放机的单位,每台二代身份证自动发放机均明确一名管理员,负责发放机的日常管理、安全运行和补货工作,并作为固定资产责任人,做好管理维护工作。
(二)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的药具宣传和培训工作。
1.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海报与挂图,宣传折页与小册子、药具实物手册、宣传小物品等多种宣传方法和模式,宣传国家免费药具发放政策、药具知识以及二代身份证自动发放机的使用方法等,使群众更好地选择适宜的、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
2.各市(区) 计生药具站负责对镇(街)、村(居)的药具管理员进行药具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采用集中授课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的多种培训方式。
附件:市(区)药具站长和各级药具管理员职责
附件
市(区) 药具站长和各级药具管理员职责
一、市(区) 药具站长职责
1、负责全市(区)计生药具的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2、对本市(区)的年度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做好把关和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下两级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和指导工作。
4、检查指导全市(区)避孕药具发放网点的服务管理工作和新装药具发放机的选址工作。
5、督促检查全市(区)年度供需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市(区)药具管理员职责
1、对全市(区)的药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合上级做好各项有关药具管理的工作。
2、编报全市(区)药具需求计划和执行年度药具调拨计划,熟练应用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3、负责承担向镇(街)配送计生药具工作。
4、开展人流后关爱(PAC)避孕指导和紧急避孕救助服务。
5、承担避孕药具仓储和质量管理。
6、负责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上报工作。
7、负责药具宣传与对下两级药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宣传和推广应用新产品。
8、负责全市(区)药具发放机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装药具发放机的选址安装工作 。
三、镇(街)药具管理员职责
1、负责完成药具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接受上级的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
2、做好药具出入库台帐,负责辖区全部发放网点的药具管理工作和发放机发放数据统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全部发放网点的药具管理工作。
4、负责新装发放机的选址和协助安装工作和发放机发放量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本辖区避孕药具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村(居)委药具管理员职责
1、负责辖区内各发放网点包括药具发放机和人工发放网点的药具发放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本辖区药具发放机的选址工作和发放机发放量统计工作。
3、做好所有药具发放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发放机故障申报、发放数据统计等工作。
4、负责避孕药具随访和宣传工作。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