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情况的通报》(粤卫函〔2015〕992号,以下简称《通报》)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现状,有效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12月在全市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考核和工作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粤卫函〔2015〕66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预考核,全面掌握各市区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对照《通报》内容及检查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单位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并通过工作指导,在各市区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项目规范开展。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1月9日—12月11日,除江海区安排1家社区服务中心外,其他市区各安排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一家为乡镇卫生院,一家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点安排工作指导一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指导内容
指导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等,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个项目,重点为查找和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中存在问题,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项目执行的规范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一)组织管理。
1.本单位是否制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项目管理方案;
2.本单位是否基于本地实际制订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和分工;
3.本单位接受上级近两年内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
4.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情况;
5.人员培训、项目公示、项目宣传情况;
6.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二)资金管理。
1.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位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等情况;
3.村级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落实情况。
(三)项目执行。
1.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情况,包括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
2.了解2015年新增项目结核病患者管理开展情况;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经验等。
四、指导方式
指导方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查阅基层医疗机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执行等台帐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现场核查。现场查看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抽取部分服务对象,以电话访谈或入户访谈的方式对项目开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采取实地测量的方法,核实血压、血糖控制情况。工作组将到镇(街)辖区内的2家幼儿园和2家村卫生站开展核查。现场核查同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三)现场反馈。根据预考核发现的问题,组织研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书面反馈意见待全程预考核结束后统一进行反馈。
五、相关要求
(一)本次预考核和工作指导在各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点开展,各市、区要根据预考核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促进辖区内项目工作落实到位。各市、区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按照省《方案》模式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规范性,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质量,督促基层机构对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假档”和“死档”,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二)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指导,工作组将同步了解其他基层医疗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请各单位(含预考核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报附件3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盖章后,报辖区内卫生计生局,各市、区卫生计生局以镇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填报附件2,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11月20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局基妇科。
(三)市直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选派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次预考核和工作指导,尤其是《通报》中未得分及失分较严重的项目,如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慢病管理、预防接种、中医药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健康档案等要确保参与工作指导人员业务精通,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做到熟练掌握。请各单位将参加工作指导人员名单填报附件4于11月3日前报局机关业务对口科室,由局机关各科室审核后于11月4日报局基妇科。
(四)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卫生计生局各选派一名财务管理人员参加项目指导工作。请参加预考核和工作指导的人员于11月6日下午15:00时到局机关四楼大会议室进行有关事项培训。
附件:1.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考核安排行程表
2.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项目情况调查表1
3.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项目情况调查表2
4.市直医疗单位参加预考核人员报名表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联系人:孟伟,李金凤;联系电话:3873863,3875828)
附件1
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考核
行程安排表
日期 |
单位 |
11月10日 |
蓬江区荷塘镇卫生院 |
11月13日 |
蓬江区仓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1月17日 |
恩平市江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1月18日 |
江海区外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1月20日 |
恩平市大槐镇卫生院 |
11月24日 |
开平市龙胜镇卫生院 |
11月25日 |
开平市三埠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1月27日 |
新会区大泽镇卫生院 |
12月1日 |
台山市广海镇卫生院 |
12月2日 |
新会区会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2月3日 |
台山市台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2月8日 |
鹤山市沙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
12月9日 |
鹤山市共和镇卫生院 |
附件2
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项目情况调查表(一)
市、区 |
截止10月31日,本地区基本公卫经费平均到位金额 |
制订镇、村两级基本公卫职责分工单位(个) |
使用2009版表单的单位(个) |
公卫信息系统档案与2011版不一致单位数(个) |
未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单位(个) |
未按规范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体检服务单位(个) |
未按规范开展高血压患者体检服务单位(个) |
未按规范开展糖尿病患者体检服务单位(个) |
已开展结核病健康管理服务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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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报时间:
附件3
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项目情况调查表(二)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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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镇、街医疗卫生机构) |
截止10月31日,基本公卫经费到位数额 |
是否制订本单位镇、村两级基本公卫职责分工 |
服务项目现使用表格 |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
慢病管理 |
是否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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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版 |
2011版 |
系统名称 |
档案内容与2011版一致 |
档案内容与2011版不一致 |
已开展人数(人) |
未开展 |
未开展原因 |
按规范开展体检人数 |
未开展体检服务 |
按规范开展体检人数(人) |
未开展体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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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
0-3岁儿童 |
高血压 |
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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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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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注:表格中“按规范开展体检服务”指按国家2011版内容开展健康体检服务,表单内容应与国家2011版完全一致。
附件4
市直医疗单位参加预考核人员报名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手机 |
备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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