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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江门市中心医院没有明确答复是否退回产检费的问题》的函(事项编号:1348359)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事项进行跟踪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相关情况
市民反映其妻子童群英于2015年7月29日向市中心医院支付了2176.7元产检费预约陈伟萍医生做产检,但2015年12月4日到医院产检时得知陈伟萍医生住院了,需转到陈晓医生处做产检,市民的妻子不接受,要求医院退回剩下的产检费,但医院没有明确答复,市民认为不合理,故引起投诉。
二、处理措施
经调查,患者童群英于2015年7月29日到市中心医院产科产检,当时支付了2176.7元产检费,并预约了陈伟萍医生做产检。因其中BCA项目当日已做,已查到报告。2015年12月4日患者再次来院产检时得知陈伟萍医生住院,需转到李晓医生做产检时,表示不愿做余下的检验了,要求退费。于是,李晓医生告知该患者及家属,需找回原来开验单的陈医师签名才可退费,由于当时表达不当从而导致患者及家属误会。
医院财务科于12月9日致电黄先生,详细解释了退费的流程,现患者丈夫已顺利办理退款手续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的动力,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此复。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