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参赛单位和选手:
为提升茶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269号)精神,根据《关于举办2017年江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460号)和《2017年江门市茶艺、育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方案》(江人社发〔2017〕492号)要求,我们制订了《2017年江门市茶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确保技能竞赛顺利进行。
本技术文件请查询www.ldj.jiangmen.gov.cn网站。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赵茂林 谢匀娇
办公电话:(0750)3983990、3983996
电子邮箱:jmxlzx@163.com
附件:2017年江门市茶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江门市茶艺、育婴、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
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
2017年江门市茶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一、竞赛项目与内容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茶艺师,设职工组一个组别。
(二)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为个人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
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按茶艺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的相关知识命题,参考教材《中华茶文化》(张凌云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竞赛成绩的30%。
2.操作技能竞赛
操作采用现场自创茶艺演示的方式,满分100分,所得成绩占总竞赛成绩的70%。每位选手操作演示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不超过12分钟,赛前3分钟自行备具、备水(不计入比赛时间内),尽可能穿着与演示主题契合的服饰。
(1)操作项目包括设定主题、茶席,并将解说、沏泡、奉茶等融为一体。
(2)操作项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3)竞赛现场提供桌子(长140厘米,宽60厘米,高75厘米)、可调节高度的凳子和桶装饮用水,其它表演道具由选手自备。
(4)竞赛现场配备LED显示屏和多媒体音响设备,选手竞赛期间需要视频或音频播放配合自创茶艺演示的,要将视频或音频制品于10月31日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
(5)操作项目茶样由选手自行选择,以五邑地区出产茶类为佳。
(四)竞赛安排
1.竞赛时间:
(1)理论知识竞赛:2017年11月2日下午,15:00-17:00时。
(2)操作技能竞赛:2017年11月3日全天,9:00-17:00时。
2.竞赛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C603室。
3.报到时间:
(1)理论知识竞赛:14:45前集中考试室备考。
(2)操作技能竞赛:8:15前集中完毕,8:30进行开幕仪式。
4.报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服务大厅。
(五)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以该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资格三级(高级工)为依据。
二、操作技能竞赛分值分配
(一)评分要求
强调的是用科学的方法,充分展示茶的色、香、味、形等性状,融入中国传统文化优秀的思想精髓和道德情怀,展现仪态、礼仪、意境等美感,要求冲泡过程与茶汤质量完美结合,使品赏者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双重享受。
(二)评分标准
自创茶艺演示项目可视为茶文化创意作品。自创茶艺演示项目从作品的原创性、艺术性及选手的文学修养、礼仪素养、茶汤质量调控能力等方面,全面考核选手的茶艺技能。
1.创意(占25分)。立意新颖,要求原创。茶席设计有创意,形式新颖,意境高雅、深远、优美。
2.礼仪、仪容、仪表(占5分)。妆容、服饰与主题契合,站姿、坐姿、行姿端庄大方,礼仪规范。
3.茶艺演示(占30分)。编创科学合理,行茶动作自然,具有艺术美感。
4.茶汤质量(占30分)。要求充分表达茶的色、香、味等特性,茶汤适量,温度适宜。
5.解说(占5分)。内容阐释突出主题,能引导和启发对茶艺的理解,给人以美的享受,内容富有创意,讲解清晰。
6.控制时间(占5分)。不少于10分钟,不超过12分钟。
三、竞赛方法
(一)理论考试竞赛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要求独立完成,凭身份证对号入座进入指定考场进行。
(二)操作技能竞赛以自创茶艺演示方式进行,选手抽签确定先后顺序进场竞技。
四、竞赛成绩和名次排定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理论知识竞赛由无纸化考试阅卷系统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竞赛的成绩,根据选手现场实际操作情况,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
(四)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成绩的累加产生,其中理论知识竞赛成绩占30%,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名次依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当出现竞赛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则比较茶汤质量成绩,以茶汤质量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则名次并列。
五、选手须知
(一)理论知识竞赛在标准教室进行,选手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明显位置,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二)竞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如身体条件)引起的竞赛无法正常进行,组委会将不对此负责,选手将以弃权处理。
(三)选手在赛场上应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保持安静,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谈,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否则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五)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资料私自公布。
(六)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裁决有异议,可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裁判提出申诉。
(七)自创茶艺演示的服饰、茶具、茶叶、视频、音频、茶席设计所需用品等均由选手赛前自备,视频和音频制品于竞赛前交予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八)选手的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竞赛裁判组将对各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九)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参赛证参加比赛,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穿着服饰和使用道具不得带有明显的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比赛过程不得以口头或文字等方式透露个人信息。
(十)选手应在竞赛开始前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十一)选手必须在正式竞赛前30分钟到赛场报到,报到应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参胸牌。只有在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操作。
(十二)竞赛时,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各选手应在抽签确定的席位上完成相应竞赛项目。
(十三)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不得作弊或弄虚作假;若因选手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进行竞赛,裁判长有权终止竞赛;若因非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的,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十四)竞赛终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
(十五)选手应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现场的设备和器材。
六、赛场注意事项
(一)各类赛务工作人员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二)除现场裁判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三)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同意,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四)各选手的陪同人员(领队、指导老师及随行)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工作人员和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给当事人。
(3)选手在比赛中对裁判评判有异议,在赛后30分钟内向本单位领队反映,由领队通过以书面形式向竞赛仲裁组申请仲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八、本竞赛技术文件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