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区)信用办:
现将《广东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信用办函〔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做好异议信息处理和信用修复相关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附件:《广东省信用办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异议信息处理工作指引〉和〈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信用办函〔2018〕4号).pdf
(联系电话:市信用办 3276617)
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