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22号).pdf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