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2018〕4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是实现大泽镇及大泽园区车辆进入共和高速互通,提升和改善区域交通路网,加快新会装备产业园大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我局同意实施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440700-48-01-815484)。
二、建设规模及标准:
本项目路线全长8.124km(其中K0+000-K7+650为新会大泽段,K7+650-K8+123.952为鹤山共和段),县道X561主线旧路加宽扩建段长2.4km,限速60km/h,改线新建段长5.706km,设计速度80km/h。项目改建完成后,县道X561主线K0+000-K2+400路段路基宽28.5m,行车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两侧设置1.5m宽硬路肩和0.75m宽土路肩;K2+400-K8+123.952路段路基宽33.0m,行车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两侧设置3.0m宽硬路肩和0.75m宽土路肩。路面均采用沥青砼路面,计价土石方252.78万立方米,软土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490298米、塑料排水板2377860米,新建中桥46m/1座,涵洞40道,互通立交预留1处,总用地面积676.691亩,拆迁建筑物27501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造价约64283.76万元(其中新会大泽段总造价为61087.11万元,鹤山共和段总造价为3196.65万元),平均每公里7912.82万元(新会大泽段平均每公里为7985.24万元,鹤山共和段平均每公里为6743.99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7986.60万元(其中新会大泽段建安费为35855.10万元,鹤山共和段建安费为2131.50万元),平均每公里4675.85万元(新会大泽段平均每公里为4686.94万元,鹤山共和段平均每公里为4496.84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为自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进行。
四、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市节能减排的标准和要求。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低损耗节能设备、节能型照明灯具、节能建筑材料、设置合理的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措施降低损耗。
五、项目招标内容及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关于上报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报告的函》(泽府函〔2018〕15号);《鹤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书》;《关于开展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新府办复〔2018〕50号);《江门市交通局关于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江交规建〔2017〕807号);《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对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意见的复函》(江规发〔2018〕5号);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江国土资(规保)字〔2018〕12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在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3月15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县道X561大圣线(大泽至共和段)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4283.7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用793.03万元,建筑工程费用37986.6万元,监理费用949.67万元,土地征用费用15433.8万元,设备购置费212.5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244.63万元,预备费用5091.13万元,其他费用1572.31万元。同意上述核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18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