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转载]江门市试点推动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调查研究】
●我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做法及问题和建议
【工作进展】
●江海区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鹤山市大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学习园地◆
江门市试点推动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编者按】日前,省府办公厅《粤府信息》以粤信条目形式编辑刊登了我市报送的政务信息《江门市试点推动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现全文转载,供参阅学习。
该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赤坎古镇项目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改革,探索实行“先承诺后审批、边建边批”的管理新模式,将原来需要6个月的项目报建报批程序缩短至22个工作日。一是制定承诺制改革方案。开平市赤坎古镇管委会将其管辖范围内全部政府、企业投资项目,从土地招拍挂(划拨)到开工建设所涉及的审批事项纳入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范围,对包括用地预审等15项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容缺审批”。二是做好事权下放与承接。赋予赤坎古镇管委会承接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务、城乡规划等7个部门委托(下放)事项共43项,并在赤坎古镇管委会设立行政审批局,专门负责承接已委托(下放)的相关事权工作。三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报批报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报批报建总协调会,提前与各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办理各项行政许可所需资料清单,并将审批耗时较长的共同确定为承诺内容。四是完善预审机制。通过召开部门协调会,对项目单位需要走承诺制流程的审批事项进行分析,提前“把脉”,精准指导,争取正式审批时一次通过,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审批主管单位根据《承诺书》约定,加强指导和监管,及时纠正、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实行履信备案制度、失信惩戒制度、中介延伸责任制度等,夯实承诺制改革的信用基础,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开平市府办公室供稿)
◆调查研究◆
我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做法及问题和建议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市户籍60岁以上人口为79.7万人,老龄化率达20.11%,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患病、失能、半失能老人对医疗康复照护服务需求越发迫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我市于2016年列入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在探索推进医养结合落地基层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市出台了《江门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鼓励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同时,积极构建医养结合大平台,建设总投资40亿元的广东银葵医院,建成后将形成立足五邑、服务广东、辐射港澳、面向海外侨胞的综合医疗、健康、养老服务体;借助江门中医药学校拥有的基础资源优势,引入印尼力宝集团、广东南粤集团,合作建设集教学、办医、养老“三合一”的粤港澳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立全市统一、可支持10万用户量的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平台。探索多种模式的医养结合类型,包括医疗机构内开设老年病科、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合作等形式。目前,全市有34个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床和护理康复床3480张;配有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49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9.49%;已建立8个家庭医生服务点(家庭医生诊所),107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11190户。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业务进入养老机构存在困难。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成本较高,引入民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工作风险高、利润低。而大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力量单薄,养老机构与就近的医疗机构业务合作也存在困难。
(二)医养结合服务所需人力资源不足。老年医疗、护理、康复机构的从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工资待遇等方面难以满足医务人员的发展需求,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医元素”发展。
(三)医保政策衔接不到位。目前,医保审批制度存在新设医疗机构定点审批难、审批流程多、医保管理制度不符合老年人实际情况等问题,导致“小病压床”、把医院当养老院的现象存在。
(四)医养机构分布不均。部分地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数量有限且分布不均,康复医院、护理院尚处于空白状态,失智照护、安宁疗护等机构严重缺乏,难以满足社区和居家老人的需求。此外,家庭医生签约之后,很难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
三、意见建议
(一)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建议通过税收减免、医保政策调整、人员职称晋升优惠、提高退休待遇等政策,引导现有的养老机构通过自行申办对内服务的医疗机构、委托医疗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医疗服务、与医疗机构共同组建医养结合机构、实行统一法人管理等途径进行“医养结合”改造,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同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评估,依托第三方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配备、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探索建立等级评定、督导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组建县级养老行业协会,将机构养老从业人员、居家养老从业人员、医疗机构、硬件提供商、法律工作者、财务人员等纳入协会管理,构建行业监管、准入、培训、评价平台,通过养老行业协会补充行政业务主管单位实行管理和业务指导上的工作盲点,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产业平台的质量和水平。
(二)构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现有的基层签约基础上,放开有医疗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进入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领域,通过区域“医联体”让二、三级医院相关的慢性病管理专业医生真正参与到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中去。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成立专门用于服务老年慢性病专科的医生团队,或鼓励支持专科医生成立独立的医生集团来提供专业化慢性病管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需要。此外,多种途径支持鼓励社区养老机构适当增加床位数量,力求与本地区老年人口分布、医疗体系发展、可安排建设用地等现实情况相结合,逐步增加日间托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
(三)探索创新医疗报销机制。建议将康复医疗、健康体检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设立强制性护理康复险,从根本上减少医疗投入过度和盲目就医等问题。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与基本医保机构合作,发展多样化的补充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要。
(四)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研发“长者大数据库”软件系统,准确掌握居家服务需求和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为推进养老服务相关硬件、软件建设及服务采购等提供可靠依据,并利用“大数据库”平台进一步扩容建成社区服务管理系统,将所需要监管的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群数据实时更新,将老年人服务的全流程信息化记录,在服务的过程中随时实现监督,为政府购买服务和社会舆情监督提供可靠的客观的评价。此外,将社区与居家养老密切关联,为每位老人配备“智能手环”,为老人提供金融、乘车、旅游、紧急呼救等便捷服务。
(蓬江区府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供稿)
◆工作进展◆
江海区全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江海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推动该区民营经济实现新一轮大发展。
一、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政策,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23项中央及11项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提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标准,扩大免征范围。结合“双创”升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等项目,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及落实区级财政配套投入超2亿元。
二、着力解决民企融资问题。深入推进园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发动民营企业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区内企业的支持。大力实施“政银保”信贷项目,今年以来实现融资贷款总额超3亿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专项补助,有44家企业通过备案申请,贷款规模近3亿元。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科技贷款,近年来已累计发放超10亿元。
三、加大高科技企业培育力度。推进创新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促进区域创新,已培育国家高企25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62.3%,实现了主营业务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大力实施“智能制造”和“机器人应用”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综合技术改造和环保节能投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建成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5家,审批通过资助专利项目1799项,扶持资金共计554.34万元。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及江海区府办公室供稿)
鹤山市大力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自鹤山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多措并举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实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发生,连续三年主要农产品国家和省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100%。
一、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鹤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指引性文件,促进集约经营、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树立优势农产品品牌。二是建立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国家、省、市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规程12项,标准化生产面积约10.5万亩。打造农业品牌,目前“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占生产主体总面积的50.96%。三是开展“农安保”试点工作。实施事前有风险防范、事中有风险控制、事后有保险赔偿的全流程服务,推行以来共投保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12家,保额累计5320万元。
二、建立健全检测监管体系。一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实验室取得了CATL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CMA资质认定证书,可独立承担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9个镇级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配置已投入使用,每名协管员均配备农产品速测仪器,实现监管网格延伸到基层。二是大力拓宽监管范围。制定管理办法,将1392家种植、禽畜养殖等生产单位纳入平台监管。三是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行常态化监测,对农业生产中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兽药GMP、GSP企业监管名录。
三、探索“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一是实现产品溯源管理,制定《鹤山市农产品产地证明试点管理办法》,创建4个农产品产地证明试点,建设“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二是以大数据引领“智慧农业”发展。完善农业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对农业农村信息、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主要农产品信息等数据采集实时收集,实现动态监测。三是利用互联网培育新型农民。引导农技推广人员和农户利用网上资源学习最新的农业技术。通过组织农户进入涉农高校学习,接受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