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法〔2016〕24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小川、李春生同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小川、李春生同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粤府法〔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陈小川、李春生同志在<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江门市法制局
2016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