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支部联合组织开展第三期“红色+思享汇”党建微课堂活动,围绕贯彻落实社保降费减负重点任务,由局机关第三党支部以《失业保险助企业减负举措》为题,重点介绍我市失业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和支持就业创业稳定岗位等减负举措,彰显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助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持续推进“六稳”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
根据课题组介绍,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在失业保险优惠费率的基础上实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浮动费率,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0.48%、0.64%和0.8%三个档次执行,帮助企业减负降费。目前,我市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最低缴费金额为7.44元/人/月。经统计,2019年共有59836家用人单位受惠失业保险浮动费率。2019年1—8月,累计帮助我市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支出金额至少达2685万元,切实帮助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功能。
随后,课题组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对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多项惠民政策补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补贴标准进行逐一讲解。按照“降门槛”“提标准”加大补贴力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门槛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1年以上,获得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相关证书的人员,补贴标准则在规定标准上提高30%。
推进企业降费减负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大改革和民生的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举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之力集中攻坚,推进失业保险工作,保障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局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支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