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构〔2017〕2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许晓雄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薛卫东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赵剑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安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元春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吴俊勇 市编办副调研员
陈小曼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梁植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韦健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植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谢焱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雁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梁士元 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健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 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胡亦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 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谢阳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谢家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颜胜华 市水务局副局长
钟国活 市农业局副局长
叶荣超 市商务局副局长
甄瑞珠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曾子冉 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凌健能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志东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天水 市质监局副局长
曾 立 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
蔡汉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雷健强 市法制局副局长
黄俊杰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超雄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府办公室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二、主要职责
江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