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门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实施细则》
解读文本
一、出台背景
我市近年来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究其原因是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群众愿意选择通过复议途径解决自身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行政纠纷。《实施细则》的出台既提升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消除老百姓对行政复议“暗箱操作”的疑虑,切实了解和解决老百姓的实际诉求,又保证了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关于复制推广中央部署我省有关改革试点形成的创新经验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以书面方式审理为主,当案情较为重大复杂时,也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实施细则》的出台充分保障行政复议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庭审程序,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实施细则》共计二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目的、依据和程序,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所享有的申请回避、中止和终止等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遵守庭审纪律、核对庭审笔录等义务性规定。
四、《实施细则》的成效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制度是我省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的创新探索,各级政府加强了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复议庭审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把做好行政复议开庭审理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庭审工作机制。
(二)加强了队伍建设。多年来,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存在队伍人员偏少,整体素质不太高等问题。《实施细则》的出台一方面提高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解决了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提升了行政复议队伍素质。新时期的行政复议工作任务重,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且存在行政应诉案件同步上升趋势,《实施细则》的出台促使复议工作人员加强了学习培训、交流和研讨,针对性开展行政复议庭审实务培训,提高了复法律水平、案件处置把控能力。
(三)注重了庭审实效。推行我市行政复议庭审工作全行政区域、部门全覆盖,通过庭审方式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促进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能够有效解决,提高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