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蓬江区席帽山东侧地段(PJ04-D-02、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21〕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该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03月19日出版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蓬江区席帽山东侧地段(PJ04-D-02、0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21〕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该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