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21〕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核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定的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共计1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和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门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江门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共计1项)
一、传统技艺(1项,涉及1个申报地区或单位)